欧洲申请在授权前需要缴纳年费
欧洲发明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,从第3年开始缴纳年费。缴费期限日为申请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,可提前3个月缴纳。滞纳期为缴费期限日起6个月,滞纳金为官费的50%。
缴纳时间:如果是通过PCT途径落地欧洲,欧洲专利申请的年费是从PCT申请日起(含PCT申请日本身)第三年开始缴纳。从第三年起每年需要向欧专局(EPO)缴纳年费,直到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所在的那一年的年费被缴纳,这些年费只向EPO缴纳。授权之后的年费向欧洲专利生效的成员国缴纳,对于年费的金额以及缴纳年费的方法和延期期限,各成员国也都有自己相应的规定。
若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进入欧洲,则是按照进入欧洲的申请日开始计算年费。如年费逾期未缴纳,可以在正常缴费期后的6个月宽限期内补交,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:滞纳金的金额为当年年费官费的50%。
欧洲申请授权后可以收到EPO下发的纸质证书原件,之后申请人无需继续向欧洲专利局缴纳年费,但需要缴纳指定生效国的相应年费。
欧洲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5年,可续展4次,每次5年,即第6-10年、第11-15年、第16-20年、第21-25年,最长保护期限为25年。
缴费期限日为申请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,可提前6个月缴纳。滞纳期为缴费期限日起6个月,滞纳金为官费的25%。